在懷孕期間,代理孕母會接受各種醫學檢查,以監測胎兒的正常發育。 從懷孕第 11 週開始進行產前檢查,以檢測胎兒異常。
唐氏症產前篩檢
唐氏症的產前篩檢測試包括從孕婦身上採集兩次血液樣本:分別在懷孕的前三個月和中期。目的是分析妊娠相關血漿蛋白A(PAPP-A)和人類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生化標記的測量。
「三重」測驗
「三重篩檢」旨在分析三種生化標記,以篩檢 21 三體症和 18 三體症等遺傳病變:
「三重」測試是在懷孕第 16 週至第 18 週之間進行的,此時可獲得最準確的結果。
這些測試不是強制性的,但強烈建議可能懷有染色體異常胎兒的孕婦以及有妊娠史的孕婦進行這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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